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4)日表示,《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考慮引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希望讓資深及優秀的公務員的職業生涯更有保障,對特區政府更有歸屬感。 陳海帆在列席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會議後表示,在《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法案中,考慮引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在特區政府服務了一定年期、且表現優秀的公務員可以轉入有關合同制度,希望他們的職業生涯得到更多保障,從而亦對特區政府更添歸屬感。 她表示,倘若轉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的公務員在沒有合理理由下遭解除合同,政府須依循相關賠償制度作出賠償。就此,政府參照了《勞動關係法》的部分制度,訂定雙重限制保障公務員,而公務員原有的權利和義務,包括現時的退休制度、公積金制度等不會因為新的合同制度而有任何變化,所享有的權利亦不會受到損害。 另外,就《動物保護法》法案中有關放生動物的條文,陳海帆重申,特區政府禁止遺棄動物的行為,這是保護動物的一項重要原則。然而,基於考慮澳門居民享有宗教自由,倘若進行“放生”的宗教儀式,則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例如“放生”時必須遵照該動物的原生存環境而為之。 有傳媒關注法案考慮對虐待動物的刑罰僅定為最高1年徒刑,陳海帆稱,目前法案仍處於小組討論階段,未作最後定案,而相關刑罰是參照了葡萄牙、新加坡和台灣等地的相關法律規定而作出建議,相信已具一定阻嚇作用。她又指,《動物保護法》是一項新的法律,須瞭解社會的適應程度,循序漸進,倘若法律實施後仍不足以制止虐待或虐殺動物的行為,政府可以進行立法檢討,加重處罰。
視頻:【新聞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談《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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