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房屋局辦“樓宇管理諮詢站”推廣樓管仲裁資訊

房屋局代表講解現時樓宇管理仲裁中心的情況

房屋局日前於下環區舉辦“樓宇管理諮詢站”,以“樓宇管理仲裁知多D”為主題,向區內約40名管理委員會委員、業主和巿民,深入介紹樓宇管理仲裁中心的情況,並即時解答市民對樓宇管理的疑問,以進一步推廣樓宇管理社區化。 “樓宇管理諮詢站”已於5月9日晚上假下環街市4樓民政總署活動中心舉行,首先由房屋局代表講解現時樓宇管理仲裁中心的情況,隨後就仲裁中心如何處理管理費爭議、管理委員會如何處理管理公司不配合仲裁事宜及被業主質疑合法性等,逐一解答現場市民對樓宇管理的疑問。 房屋局回應指出,現時樓宇管理仲裁中心對管理費爭議作有限度受理,主要協助爭議各方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但不受理管理費合理性爭議,主要因為合理性爲不確定概念,爭議各方均持不同立場及標準。關於管理費的欠付,屬民事訴訟執行的追討範疇,仲裁中心並不像法院具有法律所賦予採取的執行措施,故管理委員會可透過法院追討欠款。 另外,關於判斷管理委員會的合法性屬司法範疇事宜,而房屋局屬行政機關,不能確定其合法性。若業主對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俗稱:業主大會)議決選出的管理委員會的合法性存有爭議,可提交有關會議記錄及相關資料,明確提出爭議點。在爭議雙方均同意及自願參與達成仲裁協議時,仲裁中心委員會將議決是否接納仲裁。若爭議雙方簽署有效的管理合約條文中,已載明參與仲裁的協議,倘爭議的另一方在仲裁程序進行時缺席,可以缺席聆訊的方式進行。 為持續宣傳樓宇管理工作,房屋局將定期以不同主題到各區舉辦“樓宇管理諮詢站”,推廣樓宇管理資訊。

查看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