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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澳簽訂遊艇自由行《工作安排》

粵澳雙方代表團於簽署儀式上合影

為進一步推進粵澳遊艇自由行,澳門海事及水務局今日與廣東海事局簽署了《粵澳遊艇自由行試點海事工作安排》(下稱《工作安排》),以有序落實遊艇自由行項目的各項細化措施和規範。 粵澳海事局簽署落實細化措施 澳門特區政府代表團一行得到廣東省人民政府的盛情接待。廣東海事局副局長楊文和澳門海事及水務局船舶及船員廳廳長李榮勝分別介紹了兩地推進粵澳遊艇自由行的情況,其後雙方於廣東海事局舉行《工作安排》簽署儀式,在黨組書記兼廣東省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廖京山、中山市政府副市長楊文龍、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翠玲等的見證下,廣東海事局局長梁建偉和澳門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代表粵澳雙方簽署了《工作安排》。 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翠玲表示,澳門與中山作為遊艇自由行試點,肩負著深度合作示範區的重要戰略任務,粵澳雙方均高度重視。她代表澳門特區政府感謝廣東省人民政府、中山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緊密溝通和友好合作,讓工作得以逐步落實。兩地政府將繼續加強溝通合作,致力推進澳門與中山遊艇自由行項目的有效落實,實現緊密合作、優勢互補、經濟融合,從而帶動珠三角旅遊業和澳門多元休閒產業的發展,致力打造澳門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締造雙贏互惠的發展成果。 《工作安排》六方面制定明確規範 粵澳雙方於去年7月簽署了《關於遊艇自由行的合作協議》 (下稱《合作協議》)後,全面啟動了兩地遊艇自由行的籌備工作;是次簽署的《工作安排》是以該《合作協議》為基礎再度推進的友好協作成果,粤澳雙方就遊艇管理、駕駛人員技術、進出口岸審批、航行安全、海事執法管理協作以及信息溝通六個方面的規範要求透過友好磋商達成共識,為如箭在弦的粵澳遊艇自由行創造清晰明確、制度化的通航條件。 《工作安排》主要內容包括﹕(一) 遊艇技術﹕根據管理和檢驗法規的遊艇證書、文書、種類、船上儀器及設備配置的要求;(二) 駕駛人員技術﹕遊艇駕駛人員證書或執照要求,以及為補充駕駛員對進入試點範圍航行相關規定認知的補充學習和考核;(三) 進出口岸﹕船舶進出口岸證書的審批要求以及須提交的材料;(四) 航行安全﹕《“粵澳遊艇自由行”(中山-澳門) 須知》的簽署和查驗、安全防範、突發事件與防污染管理、遊艇AIS及夜航配備要求;(五) 海事執法管理協作﹕違法行為或被扣留的相互通報、搜救合作安排;(六) 信息溝通﹕粵澳雙方數據共用。 海事局辦“遊艇補充學習班” 根據《工作安排》規定,為補充遊艇駕駛人員對進入試點範圍航行相關規定的認識,澳門的遊艇駕駛人員必須完成澳門海事及水務局舉辦的“遊艇駕駛人員補充學習和考核”,或自行學習後參加考核,方可參加粵澳遊艇自由行澳門及中山試點計劃。補充學習和考核內容針對兩地遊艇培訓大綱的差異,針對航道與航標、內河航道標基本知識及航行規則、遊艇航行安全管理法規以及船載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應用四方面作重點補充,內容亦針對澳門至中山遊艇活動水域有關通航環境,為來往於澳門與中山之間的遊艇駕駛員提供安全航行指引。 澳門海事及水務局將分別於本年5月31日以及6月7日開辦為期一天的“遊艇駕駛人員補充學習”,中文授課,學習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並於同日下午4時30分至5時30分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後會獲發證明書。報讀人士必須持有遠洋船長或沿岸船長駕駛執照,並於本年5月20至22日、26至29日,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親臨澳門河邊新街(媽閣廟前地)航海學校報名,報名時必須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及遠洋船長或沿岸船長駕駛執照副本,詳情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66722142查詢。未來,澳門海事及水務局將因應實際情况和需要,考慮繼續開辦 “遊艇駕駛人員補充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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