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廉政公署偵破一宗交通事務局人員涉嫌受賄的案件


廉政公署揭發交通事務局一名主管及一名工作人員涉嫌受賄作不法行為及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案件已經移送檢察院處理。經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依法即時對案中兩名公職人員及一名商人採取羈押措施,同時,對其餘三名嫌犯亦採取禁止離境及其他強制措施。 案情指,交通事務局負責運輸管理的一名主管及其屬下的一名工作人員涉嫌收取相當巨額的不法利益,合謀操控公共停車場短期管理服務合同的判給,協助三間管理公司非法取得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由2012年至今,涉案的三間管理公司合共獲判60多次的停車場管理服務,占全澳同期停車場管理服務合同約七成,合同金額合共接近澳門幣6,800萬元。該兩名公職人員涉嫌收取賄款約澳門幣1,600萬元,還長期收受其他不法利益。 廉政公署在偵查過程中還發現,根據判給合同規定管理公司至少需要派駐三名管理員及一名清潔員在停車場提供服務,但涉案公司所管理的不少公共停車場實際上長期只派駐一名管理員提供服務。交通事務局的這兩名公職人員涉嫌預先向涉案公司透露停車場巡查的消息,以便涉案公司提前作出人員調配,以製造符合判給合同所定的駐守停車場人員數量的假象,從而減少實際聘請員工的數量以賺取最大利潤。 廉政公署人員在對涉案的人員採取拘捕行動時,於其中一名涉案公職人員家中搜出澳門幣23萬元的現金賄款,已經連同案卷移送檢察院處理。 考慮到此案涉及的公共停車場數量眾多,為確保案件的偵查及後續的司法程序不會影響公共停車場的服務和運作,廉政公署已即時與交通事務局溝通,以便該局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公眾使用停車場的服務不受影響,並敦促該局儘快完善內部管理及監督機制以堵塞漏洞。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