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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行政法規草案


本澳即將引入長期演進制式(下稱“LTE制式”)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因此,特區政府制訂了《修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行政法規草案,在《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下稱“總表”)中訂定有關牌照費。 草案規定,在總表中經營性質的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的收費下增加編號1565的“長期演進(LTE)制式(不論基地站及操作頻率的數目)”項目,收費按“獲分配的頻段(kHz)× 200”的公式計算。另外,對於臨時使用上述LTE制式設備的收費,草案亦規定,在總表中經營性質的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的收費下增加編號1566的“長期演進(LTE)制式(僅適用於臨時使用的設備)”項目,收費按“Δf(kHz)× 0.80”的公式計算。 草案規定,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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