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仍有36,000多台車輛尚未繳納本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交通事務局再次提醒車主須於3月31日前為車輛繳納稅費,逾期繳納將被徵收過期罰款。而為方便車主順利繳納行車稅,治安警察局已於交通事務局三個服務專區設櫃位收取交通違例罰款。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星期五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本年度有233,677台車輛須繳納行車稅。根據統計,截至本月26日,仍有36,041台車輛未繳納行車稅,佔整體應繳稅費車輛的15.4%。有關車主應盡快帶同車輛登記摺正本,前往交通事務局馬交石、中華廣場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專區、財政局大樓及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份分局、本澳9間銀行多間總行及分行繳交。另外,亦可於3月29日中午12時前,登入交通事務局網上電子繳費網站https://epay.dsat.gov.mo辦理繳費手續,並於成功完成手續後的3個工作天,携同車主或獲委託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或副本,及列印收據、車輛登記摺正本或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任一文件到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領取稅圈。 逾期繳罰款將強制徵收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車主在繳納行車稅前必須繳清交通違例罰款。因此,在繳納稅費前,車主應先了解車輛有否違反《道路交通法》並接獲罰款通知;同時要注意,若交通違例沒有按規定於處罰決定作出後15日內繳付,將按稅務執行程序轉交財政局進行強制徵收,屆時須前往財政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龍成大廈地下的稅務執行處繳付罰款後,方可辦理繳納行車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