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12月20日遊行的路線安排及警方呼籲


本局日前接獲民政總署通知,至今共有7個團體及1名澳門居民,擬於12月20日舉行遊行及集會。經分析評估,在配合和協助有關團體和市民充分行使權利的同時,本局亦有職責依法確保公共秩序安寧,以及讓遊行集會活動盡量減低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本局根據《基本法》及按第2/93/M號法律第八條第二及第三款的規定,對部分遊行路線作出修訂,並已委派警官與舉辦遊行活動的團體代表和人士進行會議,通知本局的決定並講述活動期間的注意事項。各集會遊行活動路線及基本資料如下: 一. 祐漢公園(5個團體及1名澳門居民,分別在不同時間集合及出發): 遊行團體:新澳門學社 會議結果:對遊行路線無表態 集合時間:14時 出發時間:15時 遊行路線:經修訂之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途經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團體: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 會議結果:同意本局之安排 集合時間:14時 出發時間:15時 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途經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團體:澳門工人民生力量聯合工會 會議結果:同意本局之安排 集合時間:11時 出發時間:15時 遊行路線:經修訂之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三角花園、提督馬路、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團體:澳門民生力量聯合會 會議結果:不同意本局之安排 集合時間:13時 出發時間:15時 遊行路線:經修訂之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市場街、永康街、馬場海邊馬路、拱形馬路(三角花園) 、罅些喇提督馬路、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發 起 人:一名澳門居民 會議結果:同意本局之安排 集合時間:10時 出發時間:14時至15時 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市場街、永康街、馬場海邊馬路、拱形馬路(三角花園)、罅些喇提督馬路、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團體:澳門工人同盟總會 會議結果:同意本局之安排 集合時間:14時 出發時間:14時30分 遊行路線:經修訂之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市場街、永康街、馬場海邊馬路、拱形馬路(三角花園) 、罅些喇提督馬路、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二. 三角花園(1個團體): 遊行團體:澳門家庭團聚聯合會 結 果:對遊行路線無表態 集合時間:13時 出發時間:14時 遊行路線:經修訂之遊行路線於三角花園出發、拱形馬路(關閘横路)、罅些喇提督大馬路、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南灣大馬路、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橫過斑馬線進入何賢公園)、何賢公園(不超過5名代表往”中聯辦”遞請願信)、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灣大馬路、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於“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三. 集會活動 有一批由澳門居民發起的集會活動,於12時在東方明珠街舉行。 在會議中,本局向出席會議的遊行發起人作出以下提醒:  應自行組織糾察隊,以維持自身隊伍秩序;  理性表達訴求,免受外來人士干擾、煽動或教唆;  注意同行長者及小童的安全,將其安排在隊伍較安全的位置,避免安置其在隊伍的前方;  遊行期間禁止燃燒物品,以免造成意外或引致遊行秩序混亂;  注意天氣變化,做好個人保護措施;  遊行必須在和平及合法的情況下進行,包括遵守集會示威法及國旗法。  呼籲有關團體切勿作出過激甚至違法行為,否則本局將採取果斷行動。 本局重視遊行集會活動的秩序及安全,並於遊行當日派出適量警員維持人群及交通秩序。本局呼籲上述活動的遊行發起人及參與者,有關活動必須在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且盡量減少對其他道路使用者之影響。參與遊行人士應遵循本局依法修訂後之路線行進,否則將被視為不合法。廣大市民如當時途經上述地點,請配合在場警員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