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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就約70多名二等衛生督察培訓學員擔心結束培訓後不能入職一事與學員進行講解


就約70多名二等衛生督察培訓學員擔心結束培訓後不能入職一事,衛生局非常關注,控煙辦及疾控中心聯同人力資源廳代表今日(12月12日)召集相關學員進行講解溝通。事件涉及的衛生督察培訓學員分別在去年12月中和今年1月中接受為期一年的培訓。經過一年培訓,經評核合格者將獲聘為二等衛生督察,從事口岸、社區工作和控煙執法等工作。衛生局強調,該兩批衛生督察培訓學員的培訓、評核和入職程序等全部程序必須依法執行。根據第8/2010號法律第六條規定,學員培訓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再經十個工作天的上訴期,學員便可陸續安排入職。全部程序必須依法執行,不能一蹴而就。如果一切順利,於2015年12月及2016年1月完成培訓課程的兩批學員相信可分別於明年一月及二月入職,而其已供的公積金、年資和年假則不會受損。事實上,在整個實習、評核和入職程序當中,衛生局已盡力確保學員的既有權益不會受到損害。 在講解會中,人力資源廳代表詳細解答了學員關心的問題,學員亦清楚相關程序和局方取態,並表示滿意。講解會在融合的氣氛當中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