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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爭取明年與內地簽署司法互助協議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接受傳媒訪問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8)日表示,澳門與內地和香港的司法互助安排仍在磋商,爭取明年與內地首先簽署協議;至於澳門區際司法互助的相關法案,相信能在月內提交立法會。 陳海帆上午出席公開活動後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澳門不論與內地或香港,三方的法律體系差異相當大,而有關的司法互助安排協議必須堅守“一國”的大前提,同時要考慮本澳自身法律方面的基本原則和保障,需要一定磨合過程。她表示,基本原則已取得共識,不過仍有細節及操作性等問題需要商討,會爭取明年與內地簽署協議。另外,作為未來實施司法互助安排的重要法律基礎,區際司法互助的相關法律已經完成草擬,將於月內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傳媒關注特區政府根據《土地法》,宣告“海一居”P地段在批給期間屆滿(2015年12月25日)後的土地批給失效。陳海帆重申,《土地法》的原則是希望加快土地利用,及增加土地批給的透明度,如果土地的臨時批給期間屆滿而沒有完成對土地的利用,政府便要收回土地;至於是否需要修法,特區政府目前將先作檢討,檢視個案的處理情況再作決定。她強調,對於沒有完成土地利用的責任誰屬,特區政府與發展商的看法不一,發展商亦有權依法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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