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交通事務局對「經營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公開競投」之競投案卷條款有所修訂,為此,將延長截標期限至2016年1月12日下午5時正,開標會議亦會順延至2016年1月13日上午10時,假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五樓交通事務局會議室舉行。已購買競投案卷副本的人士,交通事務局已透過雙掛號信函,將修訂內容寄往其登記地址。 「經營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公開競投」於10月14日展開,旨在批給經營不多於100部8年期特別的士,以回應社會大眾對特別的士服務之需求。是次競投案卷修訂主要涉及無障礙的士和回報金、贖回及歸屬內容條文之修改。其中無障礙的士方面,經綜合考慮本澳社會對無障礙的士之實際需求量而修訂競投案卷,由原來競投案卷要求承批人提供「不少於十部」無障礙的士調整為「不少於五部」,但其後批給人仍有權要求承批人將無障礙的士的數量增加至十部。 新增條文允許批給人承擔無障礙的士部份車價 此外,考慮到承批人經營無障礙的士之成本壓力,故新增條文允許承批人申請由批給人承擔無障礙的士之部份車價,金額相當於車輛基本價格的一半,但有關車輛的型號、規格及價格須經交通事務局核准;同時,為保障特區政府的利益,該筆金額在計算歸屬價值時將不計算在內。另外,是次修訂還包括調整競投案卷中有關回報金、贖回及歸屬的內容,以完善競投案卷的內容。 因應上述修訂,為讓有意參與競投人士有充裕的時間就著修訂內容提出疑問,以及按照修訂後的競投案卷調整其投標書內容,故將延遲競投人提出疑問的期限、交通事務局進行解答的期限、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修訂後競投人提出疑問的期限會調整為12月9日,交通事務局作出解答的期限亦會調整為12月23日;至於是次公開競投的截標期限則會延至2016年1月12日下午5時正,開標會議亦會順延至2016年1月13日上午10時,假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五樓交通事務局會議室舉行。 在今日(12月2日)或之前已提交投標書者,其已提交的投標書仍然有效,但得透過提供投標書收條正本以取回投標書並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