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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代表團出席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審議會議

特區政府代表團出席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審議會議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於本年11月9日至12月9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了第56屆會議,並於11月17日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執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下稱“公約”)情況的定期報告。澳門特區部分為第二次定期報告,並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六次定期報告中。 我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吳海龍大使率領中國代表團出席,澳門特區代表團成員包括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朱琳琳局長、法務局劉德學局長、澳門監獄李錦昌獄長、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朱林顧問、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何浩瀚顧問、社會工作局黃艷梅副局長,以及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黃嬌真高級技術員。 事實上,《公約》自適用於澳門特區以來,一直得到特區政府的高度重視,並透過法律及不同的政策措施以確保《公約》在澳門特區得以有效執行。在審議會議上,朱琳琳局長首先向委員會簡介了自2008年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審議澳門特區首份履約報告以來,澳門特區為進一步落實《公約》各項規定而所採取的各項法律和政策方面的措施,包括修改廉政公署組織法、修改司法援助的法律制度以加強保障個人訴諸法律的權利、通過新法律及簽訂雙邊協議加強打擊販賣人口、草擬《家庭暴力防治法》以打擊和防治家庭暴力,以及以批示方式取消未成年違法者或囚犯單獨囚禁的規定,以加強兒童的保護等政策。 11月17日審議期間,委員們就《刑法典》關於酷刑的規定、對在囚人使用電擊鎖、在囚人單獨囚禁、《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的內容等事宜提出了疑問。澳門特區代表團將於日內瓦時間11月18日下午舉行的會議回應上述各委員的提問。 如欲進一步了解是次審議的內容,可瀏覽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網頁(http://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treatybodyexternal/SessionDetails1.aspx?SessionID=1002&Lang=en)或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網頁(http://www.dsrjdi.ccrj.gov.mo/cn/tratadoscn.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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