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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促局“參與推廣活動之規章”之展會預先登記制度講解會


為鼓勵澳門企業及社團積極參與展會活動,利用商品展示及與客戶直接接觸來增強推廣成效,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以下簡稱為“貿促局”)向有意參展人士提供參展財務鼓勵。受惠企業及社團可就參展期間所產生的開支獲得一定數額之財務鼓勵。 為有效持續完善該鼓勵措施,貿促局於本年初對《參與推廣活動之規章》作出了修訂,當中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修訂受惠者資格的條文、調整鼓勵金額上限、調整發單要求,以及就參展財務鼓勵之申請增設展會預先登記制度等。上述修訂自2015年4月28日起生效,並設有半年的試行期。 其中,有關增設展會預先登記之目的,是希望可以提前掌握在本澳及海外舉行的展會活動之具體資料,以便可以更好及更全面地分析參展財務鼓勵的申請,另一方面,亦可以把展會資訊集中並有系統地向本澳有意參展的企業作介紹推廣。而為提醒業界及有興趣參展之本澳企業及早進行展會登記,貿促局於2015年11月17日舉行了一場有關展會預先登記制度的講解會。 講解會上,貿促局商務促進中心李子蔚高級經理向與會者介紹了展會預先登記制度之設立目的及相關登記手續,其中包括: - 展會登記是由展會主辦單位、組織單位或有意參展的企業向貿促局提出; - 登記者需要填寫展會登記專有表格及附同以下文件資料:招展書/展會簡介、展會規模、招商條件、展位價格、過往辦展記錄等; - 已登記之展會名單將於每年6月及12月於貿促局網站公佈。 是次講解會出席的業界代表共約50人。《參與推廣活動之規章》內容已上載於貿促局網站(www.ipim.gov.mo)。如有查詢,可致電2872 8212或電郵至smec@ipim.gov.mo,亦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澳門宋玉生廣場263號中土大廈19樓“中小企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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