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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二○一六年的施政重點 — 四、深化公共行政改革


在新的一年,政府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決策”的施政理念,一切從特區整體利益出發,聽取民意,與居民之間建立良性互動。 政府努力增強施政透明度,接受社會和居民監督,依法保障新聞自由、出版自由和言論自由。 穩步推進各個範疇諮詢組織的重組或整合,拓寬居民參與公共政策制定的渠道。根據政府訂定的規範,按步就班跟進社會人士成員任職諮詢組織的數量及任期。 政府繼續理順公共行政架構職能。兩年內完成15項公共部門和組織的調整、職能重組工作,從而實施精兵簡政。強化公共部門間的協調機制,加強政府內部跨部門合作,提高政策執行力。 根據《澳門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在既有研究基礎上,籌劃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合理配置市政機構與相關部門的職能。 政府已制訂《2015年-2019年澳門特區電子政務整體規劃》。同時,就“行政准照/牌照”的跨部門程序進行分析優化。推出更多的電子化便民服務措施,預計到2016年底所有登記、公證服務均可在網上預約辦理。透過構建一系列的公共服務平台,為居民提供更優質便捷的服務。 本着用人以能、任人唯賢、雙向選擇的原則,對中央招聘制度進行改革,實行統一集中、兩級考試,提升招聘質量與效率。今年將完成修訂《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制度》的有關工作。設立公務人員投訴管理機制;啟動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績效評核制度改革,將第三方評價正式納入領導官員績效評核制度,並推廣至公共服務的各個層面和領域。 優秀的公務人員隊伍是特區有效運作的保證,在聽取公務人員團體及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的意見和建議後,政府建議明年1月調升公務人員的薪俸點每點至81元,有關法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此外,今年已推出三項新的經濟補助措施,透過不同途徑關懷基層公務人員。明年,政府將完成《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全面檢討,從而為分級調薪提供制度基礎,以實現幫助基層和前線公務人員,最大程度改善各級公務人員待遇的政策目標。 對法案起草進行集中統籌,保證法案質量,是特區政府的一項重要任務。政府將處理好法務部門與政策執行部門在法律起草中的關係。同時,加強中長期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的統籌工作。 特區政府繼續大力支持優化司法機關的軟硬件設施,促進司法機關基礎設施建設。 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是有效解決社會糾紛的方法,政府已開始引入調解制度,同時檢討仲裁制度,爭取建立形成體系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更有效地保障澳門社會穩定和諧。 廉政公署在優化人員配備和提升工作成效的同時,持續預防和打擊各類不法行為,加強跨境案件協查工作;系統分析總結行政申訴案件情況,展開專案調查,從部門的整體運作和制度層面促進公共服務有效改善;推廣網上投訴平台和社區廉潔體系,讓廣大居民共同參與維護社會廉潔公正。 審計署將強化對大型公共工程項目的跟蹤審計,加大衡工量值式審計和專項審計的力度,加強系統審計的廣度和深度,推動公共部門建立內部監控制度,不斷優化人力資源和工作流程,提高對審計風險的防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