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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聯同衛生局查處兩間售賣非法進口藥物的店舖

行動中所緝獲含有西藥成份之產品

澳門海關根據線報,指位於北區兩間商店涉嫌非法進口及出售藥物,海關行動管理廳情報處匯集關聯資料後,立即展開深入調查。偵查人員經多次的調查及監視,於十一月十二日,海關聯同衛生局人員迅速採取聯合行動,巡查北區兩處地方,在兩間涉案店內,搜獲一批未經批准進口的藥物,帶走涉案商店兩名女負責人到海關總部協助調查。 於十一月十二日,海關聯同衛生局人員採取聯合行動,對涉嫌的兩間商店進行突擊巡查。在行動中,查處兩間商店內銷售的一批包括兒童用藥在內的非法進口藥物。海關及衛生局人員對兩間商店出售的藥物展開了全面調查,調查期間,有人聲稱該批藥物是自攜,從外地購買帶進澳門,再將相關藥物放於其店舖展示架上出售,或代客於外地購買及網上訂購再由物流公司速遞送貨到店舖出售,店舖負責人稱進口該等藥物均沒有獲海關及權限部門批准。上述涉案產品經衛生局藥物事務廳人員現場初步核實含有藥用成分,必須具有衛生局發出的進口准照,並受有權限的實體監管。事件中有關商店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將會受到行政起訴。兩名涉案店舖負責人都為澳門人,均為女性,分別姓盧及姓蔡,年齡介乎於三十二至三十七歲,均為本澳居民。兩人均聲稱不知道所出售的產品含有藥用成份,店舖負責人在入貨過程中,亦未有如實報關。是次所述兩間商店在不具備進口准照下進口藥物以及在不具備衛生局發出的准照下銷售藥物,涉嫌違反六月十二日公佈第七/二零零三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第九條的准照制度、九月十九日第五八/九零/M號法令《管制從事藥物專業及藥物業的活動》相關規定,海關和衛生局將對該等違規商店依法提起行政起訴,並作後續跟進處理。 在本次行動中,暫未發現假冒產品,但海關將繼續聯同衛生局以及其他部門,持續監察各相關場所,致力讓市民大眾稱心消費、安全用藥。倘有不法之徒,為求自私圖利,罔顧他人安全,售賣未經核准進口,或甚至為假冒產品時,海關一定以嚴謹的態度作出有力的打擊,希望各業界人士珍惜前途,切勿以身試法。 市民如懷疑有店舖經營非法進口的產品,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八五三)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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