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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調查賴敏華事件 及時作出後續公佈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召開記者會,向外界通報有關賴敏華女士案件的調查進展及喪禮安排。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今(3)日召開記者會,向外界通報有關賴敏華女士案件的調查進展及喪禮安排。記者會由政府發言人陳致平主持,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司法警察局局長周偉光及仁伯爵綜合醫院法醫科主治醫生柯慶華等出席。 陳致平首先在會上公佈賴敏華的喪禮安排,明(4)日下午至晚上在澳門鏡湖殯儀館舉行治喪儀式,後(5)日上午舉行大殮儀式,之後遺體安葬於聖味基墳場(舊西洋墳場)。他同時指出,近日傳媒有不少關於賴敏華關長離世的報導,因此希望透過本次記者會作出解釋,澄清所有相關疑問。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基於社會各界及媒體對案件的強烈關注,為釋除疑慮及滿足公眾知情權,經徵得檢察院的同意批准,遂通報事發經過。他在記者會上指出,綜合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及司法警察局的資料,賴女士於10月30日中午1時24分由司機接載回到位於海洋花園的住宅;於同日下午2時35分單獨携案件中所指手袋由面向內街的大廈門口離開所住大廈;下午2時37分單獨行過隔離大廈門口,向事發地點行進;下午3時30分治安警察局999行動控制中心接獲一名女士報案,說在事發地點,有人倒臥一厠格內,地上有血跡;下午3時33分治安警察局通知消防局派出救護車;下午3時35分救護車出車;下午3時38分到達現場;下午3時40分接觸該名倒臥的女士,隨即進行現場急救;下午3時54分救護車離開現場急送山頂醫院急診室;下午4時03分到達山頂醫院急診室隨即進行急救;下午4時41分醫院宣佈有關女士死亡。 黃少澤又指,到目前為此仍沒有發現任何其他證據或事實足以推翻司法警察局調查及法醫檢驗所作出的初步自殺認定;警方在處理本個案的方式完全符合習慣做法、內部指引及法律規定。有關刻意隱瞞事實真相及阻礙傳媒採訪的指責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對於警方也極不公平;需要強調的是,不論特區政府、保安當局還是衛生當局均沒有任何隱瞞;但是特區政府及保安當局充分理解社會各界及媒體對事件關注,因此,警方將繼續開展深入調查,以澄清所有相關疑問,並及時作出後續公佈。 柯慶華醫生則稱,10月30日下午接到通知,在醫院急症室對屍體進行檢查,提出初步的結論是賴氏因窒息死亡,死於自殺。及後在取得檢察院批示後,同日對死者遺體進行法醫學解剖鑑定,確定死者之確實死亡原因為窒息,最後鑑定結果為自殺。柯慶華補充指賴敏華的尿液樣本在初步快速測試中,對Benzodiazepine(抗焦慮及鎮靜安眠類藥物)呈陽性反應。 此外,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亦在記者會上補充指,10月30日上午曾與賴敏華關長就工作進行電話對話,言語間並未發現對方有任何異常。

視頻:【新聞局】司法警察局及法醫檢驗初步認定賴敏華為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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