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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海帆:須全面檢討和修訂市政條例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接受訪問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29)日表示,就廉政公署早前發出有關修訂市政條例之意見,相關部門已完成了修訂提案,相信很快就能修改市政條例中的有關部份。 陳海帆下午出席活動後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市政條例是比較陳舊的法律,有需要作全面檢討和修訂,工程甚大,需要一定時間去分析,才能定出全面修法的時間表。她舉例指,市政條例關於馬車使用街道,以及街市500米範圍內不能售賣鮮肉等規定和內容,都有需要修改,或考慮廢除有關條文。 被問及法律清理方面,她表示,政府持續進行法律清理的工作,包括與立法會商議,考慮採用一籃子的方式以廢止多項法例;對於在回歸前頒布、現時仍生效的約700項法律和法令,則需要時間判定,並須分開範疇去處理,她相信難以在短期內完成。 她續指,對於回歸後頒布的法律法規,亦要時間判定有哪些需檢討和修訂,工程不小,未來適時才能公布相關的工作時間表。相關的計劃均已納入立法統籌工作中,要逐步實施。 關於近日有公司透過“叫車”手機應用程式提供車輛載客服務,陳海帆回應指,根據本澳法律,所有營運車輛都必須取得當局發出的牌照,政府一直有作出監管。

視頻:【新聞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營運車輛須取得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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