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早前接見“工黨”及“人民力量”代表,就兩團體引述的會面內容,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指出:羅立文司長在會上是向代表解釋了《土地法》第48條第一款規定:臨時批給不可續期。會議中並無提及「收回後會想辦法解決小業主的問題。」 另外,對團體引述羅立文司長稱「望廈公屋“一判”“二判”出現問題,現正跟進,相信可於今年12月至明年1月復工。」就望廈公屋問題,羅立文司長在會上表示:政府與承建商在合同上存在糾紛,目前由雙方法律代表進行第二階段磋商,期望今年12月或明年1月有磋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