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力度推動居民透過調解、仲裁解決樓宇管理爭議,樓宇管理仲裁中心仲裁委員會早前舉行全體委員工作會議,向新一屆仲裁委員講解仲裁中心的運作情況及商討未來的工作方向,並聆聽及收集委員就應對樓宇管理爭議的建議。 樓宇管理仲裁中心仲裁委員會於本月8日上午在房屋局會議室舉行全體委員工作會議,由委員會主席、房屋局局長楊錦華主持,共22名正選及候補委員出席。會議內容包括講解仲裁中心的設立目的、組成部分、受理及不受理的爭議範圍、相關配套制度及仲裁的流程等,並與委員商討仲裁中心未來的工作方向和重點;其後舉行的正選委員工作會議,透過聆聽及收集委員就解決樓宇管理爭議的建議,共同商討仲裁中心應對爭議的方案。 會議上,仲裁委員會確立了將加大力度推動調解,透過加強宣傳讓市民更認識了解仲裁中心及相關制度,促進市民理性解決樓宇管理爭議。同時,為增加委員對仲裁制度的認知及訊息溝通,未來也將舉辦說明會及定期會議,使仲裁工作更專業、全面及客觀。 樓宇管理仲裁中心自2011年6月初開始運作,透過調解、仲裁方式,促進解決本澳的樓宇管理爭議,仲裁裁決與初級法院作出的判決具有同等的執行效力;仲裁委員會委員由房屋局人員、法律專家及社會知名人士共同組成。 截至2015年9月,仲裁中心透過協調或調解累計處理了各類爭議事宜112宗,主要涉及大會程序及會議決議有效性爭議、管理委員會的合法性爭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