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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及水務局2014年服務承諾覆審獲通過


海事及水務局2014年服務承諾覆審申請,於7月份已獲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許可通過。是次覆審考核,海事及水務局獲得“合格”之評語,其有效期由2015年7月2日起,為期2年。 為優化現有服務項目及切合實際所需,海事及水務局於是次覆審申請時,把現有的“設定航班”申請、“船舶海事登記”之“船舶航行證明文件續期”和“船舶登錄更改或修改”兩項申請,以及“雜項准照”之“宗教儀式准照”申請的服務質量指標進行了調整及分拆,使海事及水務局現有服務承諾項目所涉及之質量指標由原來的32項增加至35項。有關詳情可瀏覽海事及水務局網頁(www.marine.gov.mo)。 海事及水務局除透過不斷推出多項服務承諾項目外,於本年8月起,海事及水務局設於港務局大樓之出納部,更改其繳費時間與正常辦公時間相同,即(星期一至四09:00-13:00、14:30至17:45;星期五09:00-13:00、14:30至17:30,公眾假期除外),以回應服務對象所需。因應繳費時間的調整,“船舶海事登記”、“海員登記”、“遊艇駕駛員執照”及“雜項准照”等多項服務的領證時間亦作出了相應的調整。海事及水務局將繼續致力改善服務素質,務求為市民和業界提供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