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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委員會重申醫療人員參加考試的必要性 對申請嚴格把關 不存在“開綠燈”


醫務委員會於本年3月24日至4月2日及9月15日至25日,分別安排了16場的業界諮詢會及6場公開諮詢會,讓業界及公眾充分了解《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草案立法依據和具體內容,完善法案文本。 近日有報章指出社會質疑新文本為15個範疇的醫療人員免考試、免實習、“開綠燈”,並有市民質疑憂慮豁免考試未能保障醫護人員的專業水平,醫務委員會特此作出必要說明及澄清,重申《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草案第一輪諮詢及第二輪諮詢的文本內容,均明確指出醫療人員參加考試的必要性,其目的為評估醫療人員所具備的知識和能力是否達到在本地區從事所屬專業之起點標準。為此,所有在本澳從事專業活動的醫療人員,不論是於本地或外地高等院校畢業,亦不論其是否有臨床工作經驗,均必須通過學歷審查、考試及實習,並符合其他相關規定才能獲發資格認可證書。而第一文本及第二文本內均提及設有特殊審核機制,審議一些申請豁免考試及實習的全部或部分等同認可,故並不存在社會質疑新文本有“開綠燈”的問題。 草案雖指出經醫務委員會決議,對證明有能力從事所規定職業的具科學、學術或專業資歷的醫療人員,可免除進行知識考核。然而,須補充的是,此機制是配合特區政府吸引澳門人才回流的計劃,而有關豁免條款僅適用於外地回流的澳門醫療專才,並擁有特定的醫學技術專長以填補本澳急需拓展的醫學領域的空白,且在該醫療專業領域具有豐富經驗者方可提出申請,而有關免除考試必須經由未來設立的醫療專業委員會審批,委員會亦會制定嚴謹的審批機制來審議這些為數極少的申請個案。此外,實習的全部或部份等同認可的前提,是申請人所提交的實習時數、實習場地及實習內容等資料,必須符合委員會所訂定的實習計劃,方可提出申請,並經由委員會負責審核,符合者條件者則獲認可,不符合條件者則不予認可,並不能一概而論。正如陳亦立副主席所言,醫務委會員對該等醫療專業人才免除考試、實習的全部或部分認可的申請將設立專門的審核機制並進行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