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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戶型經屋申請電腦隨機抽號得出申請人排序名單


2013年12月18日政府公報第51期第2組所刊登的有關開展取得經濟房屋一般性申請,屬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的電腦隨機抽號儀式今(5)日在房屋局大樓舉行,由於申請表達42,699份,排序名單編印及張貼需時,房屋局明(6)日凌晨零時起開放24小時經屋排序查詢專線(2835 6288),及房屋局網上查詢系統(www.ihm.gov.mo)供申請人查詢抽號排序結果;申請人亦可於10月6至20日到房屋局青洲及離島辦事處等八個指定地點查閱排序名單。 依法進行電腦隨機抽號 “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的電腦隨機抽號儀式”今日下午4時在房屋局大樓舉行,八位抽號嘉賓分別是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暨立法議員蕭志偉、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理事長吳小麗、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陳志明、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副理事長袁小菱、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陳德勝、澳門明愛總幹事潘志明、公屋委委員暨澳門核數師會計師公會會長梁金泉、公屋委委員暨澳門銀行公會常務理事鄭永輝。 房屋局於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3月17日接受多戶型經屋申請,共收到42,699份申請,經初步審查後,獲接納申請有38,806份,當中18,994份申請為核心家團,4,490份申請為非核心家團,15,322份申請為個人申請人。被取消資格的申請有3,893份,當中,1,717份為核心家團,499份為非核心家團,1,628份為個人申請人,另外49份因不符合家團的規定或沒有在申請表內申報親屬關係而未能分組。被取消資格的原因包括:家團代表未滿18歲、家團代表並非澳門永久性居民、申請人在多於一份申請表上出現、不符合每月收入或資產淨值的限額、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填補文件上的缺漏或自行放棄申請等。 第11/2015號法律《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已於8月18日生效,申請表的審批程序改為“先初審、後抽籤,再實質審查”,該法律規定經初步審查獲接納的申請人及被取消資格的申請人按組別的優先次序排列如下: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申請人;同時,每一組別內再次排序,尤其考慮家團成員中有長者或殘疾人士。在排序後名次相同的情況下進行電腦隨機抽號。 於儀式上,八位嘉賓以人手方式順序在各自的抽號箱中,從0至9號的數字中抽出一個號碼,以組成8個數字之啓動碼,現場抽出之啓動碼,隨即輸入電腦啓動電腦程式,以對象為42,699個申請家團進行電腦隨機抽號排序,得出申請人排序名單。 24小時經屋排序查詢專線 因應申請表達42,699份,排序名單需時編印及張貼,房屋局將於明(6)日凌晨零時起開放24小時語音電話(2835 6288)及房屋局網上系統(www.ihm.gov.mo),供申請人查詢其排序結果;上午9時起開放局內停車場供查閱張貼之名單,張貼期連續15天,至10月20日(周六、日房屋局停車場照常開放),開放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周五至下午5時30分。此外,房屋局離島辦事處、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之房屋事務櫃檯,以及街總、工聯、婦聯、明愛、民建聯之指定地點(詳見附表)亦會設置該名單副本供申請人查閱。 該名單除列明申請表編號、申請人中、葡文姓名、所屬組別、排序名次及申請狀態外,亦會列明被取消資格的原因。申請人排序名單會按申請表編號由小至大排列,方便申請人查閱。倘申請人對該名單有異議,可提起司法上訴,但該司法上訴不具中止效力。 倘作虛假聲明,將被取消資格 張貼期結束後,房屋局將按申請人排序名單次序及是次2013期多戶型經屋申請可供分配的1,900個單位,分批次向初步審查獲接納的申請人發出甄選公函,要求申請人在30日內向房屋局提交甄選時所需的文件及資料,倘申請人未在指定時間內提交,局方將進行取消申請人資格的除名聽證法律程序。 於分配房屋時,局方亦會逐一對獲甄選的申請人進行實質審查,包括審查申請人及成員是否符合要件、家團成員的關係、是否持有物業及有否登記於經屋及四厘補貼的家團內等。倘獲甄選的取得人於實質審查中發現不符合資格,或在申請過程中作虛假聲明或使用任何欺詐手段,局方將進行取消獲甄選的取得人資格的法律程序。因作虛假聲明或使用欺詐手段曾被取消申請資格的申請人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經濟房屋申請,且須承擔倘有的刑事責任。 * 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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