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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向經屋管理公司及自管的管委會講解召開業主大會程序

房屋局向經屋管理公司及自管的管委會講解召開業主大會程序

為推動經濟房屋的管理公司與業主透過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俗稱:業主大會)討論及議決明年的管理方案與預算,房屋局日前舉辦“召開經濟房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講解會”,向經濟房屋的管理公司及自管的管理委員會講解召開業主大會、籌組管理委員會的程序,約三十多人出席。 “召開經濟房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講解會”於本月10日上午在房屋局離島辦事處舉行,由局方代表向經濟房屋管理公司介紹召開業主大會的相關法規、籌組管理委員會的流程、經濟房屋召開業主大會的程序及倘須調整管理費之須知等,並即場解答與會者的疑問。 因應《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法例將於明年生效,為鼓勵及推動經濟房屋的管理公司及自管的管理委員會及早為倘須調整管理費作準備,房屋局根據第41/95/M號法令對經濟房屋共有部分具監管職責,早前已發函要求有關管理公司需於本月15日前提交2015年管理賬目、2016年的賬目預算及管理方案,包括提供不調整管理費之方案及業主可承受調整管理費幅度之方案,再提供予業主大會議決。 會上,有管理公司反映業主經常拖欠管理費,也有經濟房屋的管理委員會委員反映管理費的調升幅度過大及擔心管理公司離場等,房屋局回應指出,管理公司應及早準備因遵守有關法律規定而可能引致成本上升的相關數據,並編制及公開賬目預算及管理方案,通過與管理委員會協商溝通,讓業主理解賬目與管理情況,再透過召開業主大會對相關議程作理性討論及議決。 房屋局日前於網頁(www.ihm.gov.mo)內增設有關“管理費調整須知”專欄,提供了大廈管理收支賬目範本、樓宇共同部分管理委託合同範本、召開業主大會商討管理方案與預算之建議時間表(經濟房屋及私人樓宇),以及相關宣傳單張及海報資料等,以供居民參考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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