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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屋繼續開放予本地劇團舞團作臨時排練場地

位於塔石廣場的“澳門塔石廣場商業中心”

文化局“塔石廣場商業中心臨時排練場地借用計劃”由九月十八日起接受新一輪借用申請,借用期至明年一月三十一日止,歡迎本地劇團及舞團申請借用。 文化局因應本地劇團及舞團對排練場地的需求,自二零一三年推出“塔石廣場商業中心臨時排練場地借用計劃”,善用塔石廣場商業中心(又稱“塔石玻璃屋”)空間資源,提供中心地面層三個空間予本地劇團及舞團作排練之用,曾借用藝團包括小城實驗劇團、戲劇農莊、葛多藝術會及詩篇舞集等三十多個本地團體。自二零一一年至今,玻璃屋亦曾先後開放予不同政府部門、學校及民間團體作為展覽、工作坊、活動及排練場地,以及曾作為多項由文化局主辦之活動臨時場地,當中包括澳門中央圖書館“好書交換”及“期刊義賣系列”活動;“澳門國際音樂節”及“澳門藝術節”部分節目工作坊及排練場地;歷屆“澳門拉丁城區幻彩大巡遊”工作坊場地及表演者工作室等,其他活動亦包括“新城區總體規劃”展覽及公眾諮詢會、“澳門城市活化”華大建築學院畢業生設計專題展覽等。 另一方面,文化局現正就澳門塔石廣場商業中心開展“更改工程”工作,爭取空間在明年局部啟用,整項工程預計在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前完成。文化局將按照原定計劃,發展塔石玻璃屋成具複合功能的澳門文創產業空間。 文化局自二零一零年起接管塔石玻璃屋,隨即展開初步檢測工作,期間發現建築物內出現多處漏水情況,遂於二零一一年對塔石玻璃屋實施臨時防漏工程,以控制及改善建築物漏水情況;與此同時,文化局對整棟建築物開展全面檢測工作,當中包括建築總體結構、電力、通風系統及消防系統等,檢測報告於二零一二年完成。二零一三年,文化局根據檢測結果制訂維修方案,包括建築物、電力、供水、排水、消防、空調與通風和系統設備更新,以及對內部進行重新規劃等,並於去年就方案與工務部門進行多次商議,對整體工程內容給予意見,並將工程訂為“更改工程”。目前,整項工程的招標工作由工務部門跟進,並於今年內展開,施工期為三百日。按照目前計劃,整項工程預計在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前完成。期間,文化局將繼續與工務部門保持緊密聯繫,爭取明年開放局部空間予貿易投資促進局,設立一個融合“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及“商匯館”的綜合展覽廳;並按照原定計劃,發展塔石玻璃屋成具複合功能的澳門文創產業空間。 是次“塔石廣場商業中心臨時排練場地借用計劃”將開放玻璃屋R2及R3空間,接受本地劇團及舞團申請,作為排練場地之用。有意申請者可由九月十八日起帶同填妥之申請表及所須資料,於辦公時間內親臨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澳門南灣大馬路五百六十七號大西洋銀行大廈十二樓A至D座)辦理申請手續。詳情可瀏覽澳門文創網(www.macaucci.com),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二八九二四零四零聯絡梁小姐或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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