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監督公共財政,提升預算編制和執行的透明度,特區政府將制訂新的《預算綱要法》以取代沿用多年的預算法律。為完善法案文本,財政局特於本年七月七日至八月二十日進行了為期四十五天的公眾諮詢,透過舉辦公眾和專業團體講解會、拜訪社團、出席電台電視台節目等多個途徑,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新法的意見和建議,期內共收集到網上及書面意見約三百份,目前正進行整理及分析。 在諮詢過程中,社會普遍認同是次修法方向,同意修法可提升預算透明度,讓立法會更有力行使其監督職權,透過適時、全面地披露預算執行資訊,強化外部監察力量,督促政府更有效、合理地運用公帑。另有小部分意見認為,新法未必能避免大型工程預算超支及工期延誤的情況,故提出超過某一金額的工程立項,應先交由立法會審議辯論。現階段,財政局正匯集和整理諮詢期間所收集的意見和建議,並將按照《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規定,於短期內完成編制並公佈公開諮詢總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