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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外僱的審批及涉刑事個案續後的措施


2015年8月11日,一名越南籍女傭因涉虐嬰被捕案件,社會上有言論對治安警察局審批“外地僱員逗留許可”程序及跟進外僱涉刑事個案續後的措施存疑,在此,局方作出回應以消除不必要的疑慮。 治安警察局於審批“外地僱員逗留許可”之程序上,除了憑申請人提交的證件及個人資料作背景審查外,同時亦會套取外僱指紋來適當進行身份核對,以監察申請人曾否於本澳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或其他不良記錄。而過往局方亦成功藉此發現不少外僱出現虛報身份資料之情況(俗稱雙重身份),企圖以另一虛假身份隱瞞其存有的不良記錄。一經發現,治安警察局會以涉嫌觸犯“關於身份的虛假聲明罪”將申請人移交檢察院審理,隨後再對其依法採取限制入境措施。 針對觸犯刑事犯罪的外地僱員,倘若司法當局完成程序後把當事人交予治安警察局處理時,局方會立即依法進行廢止其“外地僱員逗留許可”程序,並於完成該程序後將其遣送離境及對其依法採取限制入境措施。 另外,治安警察局同時會將被依法限制入境人士的相片錄入面容識別系統,以防止當事人藉更改身份資料來規避該局對其所作出之限制入境措施。治安警察局自2010年起使用面容識別系統至今,已於本澳口岸成功截獲數十名受限制入境人士企圖利用另一身份的當地合法證件再入境本澳之個案。 由上述的各項措施可見,治安警察局對“外地僱員逗留許可”之審批和防止受限制人士再入境來澳方面的監管制度較為完善。然而,局方仍然會因應形勢,持續檢視及優化有關措施,以防止任何對治安構成影響的人士進入本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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