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的內容與社屋租戶息息相關,房屋局於諮詢期內安排公開諮詢會外,亦為社屋租戶舉行諮詢會,以進一步收集租戶的意見及建議。該場社屋租戶諮詢會將於本周六(8月1日)下午3時半在石排灣社屋-樂群樓第2座地下E室舉行(鄰近石排灣巴士總站),因應場地有限,座位先到先得。 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的公開諮詢,諮詢期至9月6日。諮詢文本除了建議訂定明確的富戶退場機制、引入社屋管理扣分制度外,亦建議修訂申請條件;放寬長者申請人的總資產淨值限制;放寬已享受經濟房屋、四厘利息補貼制度及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的家團成員的申請資格限制;飼養狗隻問題,另外,亦會檢討不得擁有物業的規定,個人申請人的年齡下限及分配次數等,旨在合理配置公共資源,保障本澳居民的居住需要。 在飼養動物方面,現行法例僅規定,租戶不應在家中飼養體型或特性會騷擾鄰居及影響該樓宇衛生的動物,對於違戶規定者,可被科處最高八百元的罰款。鑑於有關違規情況存在取證上的困難,故諮詢文本提出了兩個建議,分別為禁止飼養狗隻,又或限制每家團飼養一隻狗,且租戶須事先獲得局方批准才能飼養,同時,諮詢文本亦建議為已飼養狗隻的社屋租戶設有過渡性登記制度。 此外,為加深公眾對諮詢內容的認識,局方分別於澳門及路環進行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公開諮詢巡迴展覽,即日起至8月2日在綠楊花園休憩區展出,隨後展出時間及地點分別於8月2日至17日在祐漢街市公園、8月17日至28日在三盞燈休憩區、8月29日至9月6日在石排灣樂群樓休憩區。 房屋局亦將繼續於8月22日下午3時半在房屋局舉行公開諮詢會,歡迎巿民踴躍參與。發表意見及建議可郵寄至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抬頭請註明「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或傳真至2830 5909;或電郵至info@ihm.gov.mo,又或於網上填寫www.ih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