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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9月增每小時6元咪錶位 提高繁忙地區泊車位流動性(更新版)


特區政府今(27)日於特區政府公報中刊登第214/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由9月1日起實施三種輕型汽車咪錶泊車位及泊車處的收費,即收費為每小時6元的一小時咪錶、每半小時收費1元的兩小時咪錶及每小時收費1元的五小時咪錶,藉以提升街道輕型汽車咪錶泊位之流動性。 特區政府正根據《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提出的計劃,在完善公共交通、加快交通建設的基礎上,加快實現合理管理私人車輛的行動計劃。當中,致力推動泊車路外化是其中一項措施,考慮到便民原則,有必要保留一定數量的街道咪錶泊車位。在以公平使用和提高流動性為前題下,交通事務局在現有的兩種輕型汽車泊車咪錶收費,即兩小時和五小時收費咪錶的基礎上,增加每小時收費6元的一小時咪錶,藉以提高繁忙地區咪錶泊車位的流動性,更充分利用公共資源。 上述輕型汽車咪錶泊車位收費將於9月1日起實施,首階段會優先以周邊已有公共或私人停車場,同時設有公共咪錶泊位的街道為試點,如皇朝區、南灣區、氹仔區等。交通事務局會在措施實施半年後進行檢討,因應實際使用情況研究下一階段的工作,逐步實現合理管理私人車輛的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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