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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跟進兩宗懷疑食物中毒事件


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於七月二十六日接獲衛生局通報兩宗分別經香港來澳的內地旅行團出現懷疑食物中毒事件,有關個案分別在本澳及香港曾共餐引起。食安中心已即時聯絡跟進及派員前往提供食品的餐廳進行衛生調查,並要求採取改善措施。食安中心會繼續了解最新情況及跟進事件。 其中一宗懷疑食物中毒事件之涉事食品由位於澳門羅神父街“好麵膳”餐廳提供,十九名來自武漢經香港到本澳的旅客於七月二十五日晚上約十時到該處用膳,其後均陸續出現胃腸炎病徵,其中七人到本澳鏡湖醫院就診。民署接報後派員前往現場進行衛生調查,並抽取食品及環境樣本進行檢驗。現場衛生環境一般,食品貯存狀況及溫度須改善。食安中心已即時要求負責人員對食品製作的區域及供餐地點採取衛生改善措施,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尤其食品貯存方面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另一宗事件涉及來自杭州的五十人訪澳旅行團,根據衛生局提供的資料顯示,當中有八人於七月二十六日凌晨陸續出現胃腸炎病徵。食安中心於接報後與衛生局進行協調聯繫,由於事件懷疑是早前在香港進食的海鮮餐引起細菌性集體胃腸炎的可能性較大,衛生局將有關個案向香港當局作出通報,以便進一步跟進。 為減低食品安全風險,食品安全中心呼籲業界必須遵守食品衛生及安全之要求,注意環境及個人衛生。在處理食物時應注意良好衛生操作守則,確保食材和食物的貯存及製作過程安全,生熟食品應妥善處理,避免交叉污染。食品應徹底煮熟才可食用,煮熟後的食品應存放在適當的溫度,進食前應徹底翻熱才可食用。另外,消費者亦應選擇有良好衛生環境及具信譽的食肆,如對食物衛生狀況及質量有疑慮,應停止購買或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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