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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調升至3,350元


特區政府自2015年7月1日起調升“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每月金額由澳門幣3,180元調升至澳門幣3,350元,金額與社會保障基金之殘疾金相同。 特區政府自2014年7月起推出“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 至今共有約400名合資格人士獲發放津貼。有關津貼的發放資格為:在澳門居住至少7年的澳門居民,已向社會保障基金供款至少36個月,並經社會保障基金會診委員會證明處於暫時或長期絕對喪失全部工作能力或謀生能力的狀況,而有關狀況是在取得社會保障基金受益人的資格前已出現的人士。雖然有關措施暫定至年底屆滿,但在未修法或有新法例之前,“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將會延續發放。 如有查詢,可致電社會保障基金28532850或社會工作局查詢專線2836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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