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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查獲假冒健康產品 10多間藥房及供應商涉案

海關人員在涉案藥房進行巡查

海關早前接獲「活絡神」商標權利人舉報,指某藥房售賣侵犯其在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註冊登記之商標產品,海關匯集相關資料分析,核實有關品牌已在澳合法註冊,商標註冊產品為藥劑類。為此,海關立即展開慎密調查,並隨即向檢察院作出檢舉。及後,海關根據檢察院指示,對位於北區、中區及新口岸區十多間懷疑售賣假冒「活絡神」商標健康產品的藥房採取搜查行動,起獲冒牌產品四百多盒。 行動於六月十三至十五日進行,海關聯同衛生局共派出三十六名人員,聯合展開突擊巡查行動,在十多間涉案藥房及兩間供應商貨倉內搜獲一批假冒「活絡神」商標的健康產品,懷疑假冒產品包括有:「佛斯特美國活骼神」膠囊三百二十六盒、「德國海德威強力活骼神」膠囊三十八盒、「鎖匙牌活胳神」膠囊六盒及「美國天地坊活骼神」膠囊五十三盒,合共四百二十三盒,初步估計約值澳門幣十多萬元。行動中,海關帶走藥房及供應商負責人共十男六女到海關總部協助調查。被海關扣查之涉嫌假冒「活絡神」產品經品牌鑑定人作出鑑定後,證實產品膠囊及其所使用之包裝盒均非由權利人藥廠生產及與已註冊「活絡神」商標膠囊產品不符,正貨每盒為一百粒包裝,冒牌每盒為六十粒包裝,並確認全數為冒牌產品。 兩間供應商負責人均為男性,分別姓汪本地居民和姓周香港居民,年齡為三十二及五十一歲,涉嫌侵權產品是以每盒港幣六十元之價格從外地購入,然後以每盒澳門幣一百三十元向藥房推銷,藥房則以每盒澳門幣一百八十元至二百八十元出售。海關對上述供應商負責人涉嫌違反第97/99/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所指之犯罪向檢察院作出檢舉,一經定罪,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 海關呼籲市民如發現有類似侵權的商品或其他資料,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箱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2896 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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