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未經檢疫鮮活食品流入本澳,保障本地區食品安全,海關繼續加強在市面進行巡查。 昨日(3日)中午約十二時,海關關員在關閘廣場附近,揭發一名女子收集水客從內地帶回本澳的物品並送交關閘馬路一食店,行動中共檢獲10.5公斤未經檢疫豬肉,拘捕一男一女,當中包括涉案食店男負責人。調查期間,關員又在店內發現121.4公斤凍肉存放條件不符合衛生標準,連同上述被檢獲未經檢疫的豬肉,一併交由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處理。海關將依法作出起訴。 海關表示,一直以來與民政總署保持緊密合作,堵截水客螞蟻搬家式走私肉類活動,並巡查市內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嚴厲打擊非法活動。海關提醒市民,根據《對外貿易法》規定,相關違法行為最高可被判罰10萬元;若屬違反《食品安全法》並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該行為僅構成行政違法,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海關同時呼籲,市民若發現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作為食材,或有懷疑非法肉類、蔬菜收集點時,請致電海關舉報熱線。電話:289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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