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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服務貿易協議於6月1日正式實施 經濟局《安排》資訊中心優化服務功能 (更新版)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協議》實施後,內地對澳門服務貿易的開放部門多達153個。《協議》是首個內地全境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方式全面開放服務貿易領域的自由貿易協議,也是對《安排》以往協議內容的重述,標誌著內地全境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 《協議》具有全地域開放;開放力度大、水平高;確保最高優惠和全境實施備案制等四大特點。按照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分類標準160個部門計算,內地對澳門開放服務部門將達到153個,開放率高達95.6%,其中62個部門完全實現國民待遇。在使用負面清單方式開放的領域中,比《廣東協議》負面清單中的132項限制性措施減少12項,且其中有28項限制性措施進一步放寬准入條件。同時,對跨境服務、電信及文化等以正面清單方式開放的領域,也新增開放20項措施,包括個體工商戶開放行業新增5個至135個。《協議》還明確內地全境給予澳門最惠待遇,今後內地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簽署自由貿易協議,只要有優於《安排》的市場准入措施,均會自動適用於澳門。 為配合《協議》的正式實施,經濟局《安排》資訊中心將優化服務功能,於6月1日起更名為一區域合作資訊中心,同時經濟局網頁亦會作出調整,增加區域合作的相關資訊,包括增設向公眾提供有關粵澳合作和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區域合作的資訊,務求更好服務市民。 另外,因應《協議》的正式實施,以及緊貼電子媒體的發展步伐,《安排》專屬網站將會出作升級,兼容手機瀏覽功能,方便市民可以隨時隨地查閱CEPA的相關條文和資訊,而網址(www.cepa.gov.mo)沿用不變。 如有查詢及建議,歡迎聯繫經濟局區域合作資訊中心,(電話︰8597 2343,或電郵至info@cepa.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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