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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高度重視涉嫌詐騙收入補貼個案 必依法追款及加強審查工作


就廉政公署揭發涉嫌虛報資料、偽造文件,詐騙工作收入補貼的兩宗個案,特區政府高度重視,經濟財政司司長已要求財政局加強審查,嚴格把關,善用公帑,更好地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士。 財政局已經正式將有關個案向檢察院方面檢舉。並將參考廉政公署的意見和建議,檢視及優化現時的工作程序,並透過適當的稽查方法,加強對申請個案的審查,保障公共資源的善用。 為協助低收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紓緩因經濟狀況所造成的生活壓力,特區政府自2008年起透過臨時方式向合資格的申請者的發放工作收入補貼。 為防止虛報資料、偽造文件或以其他方式詐騙工作收入補貼的情況,第6/2008號行政法規第九條明確規定:“作出虛假聲明、提供不正確或不實資料,又或利用任何不法手段獲發補貼者,其補貼將被取消,並須返還已收取的補貼款項以及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 財政局作為接收、處理及審批工作收入補貼的申請和發放補貼的執行實體,目前有專責部門負責處理補貼的申請,並會就申請表內容及所提交的資料作出覆核。在日常工作中,財政局稽查部門會透過抽樣方式對申請個案進行實地調查,要求其他公共部門提供資料及邀請相關人士面談等方式進行查核。對個別已發放的補貼,如事後證實不符合申請資格的個案,財政局必定會依法取消其申請資格,並要求申請人全數返還已收取的補貼款項。如發現有關的個案存在詐騙等違法的情況,財政局將會向檢察院作出檢舉。 財政局呼籲各位僱主和僱員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將要承擔法律責任,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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