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澳中學生更了解《基本法》,法務局聯同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民政總署及教育暨青年局合辦“第四屆校園推廣基本法計劃比賽”,透過師生共同構思,以及在校園內舉辦推廣《基本法》活動,加深學生對《基本法》的認識。 校園推廣基本法計劃比賽從五月二十三日至六月十二日接受報名。比賽以學校名義報名,每支隊伍由三至六名中學生及一位教職員組成。各參賽隊伍需遞交一份在校園內推廣《基本法》的計劃書,進行初賽。主辦機構將選出二十隊入圍隊伍進入決賽。入圍隊伍須按照所遞交的計劃書內容,在其學校內進行推廣《基本法》的活動,角逐冠、亞、季軍及七個優異獎。 該比賽的獎勵豐富,除每支入圍隊伍均可獲得主辦機構資助上限為澳門幣三千元的舉辦活動經費外,冠軍隊伍將獲得獎金八千元、亞軍六千元、季軍四千元、優異獎二千元,以及所有得獎者均獲發獎狀。 是項比賽是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二十三周年系列活動的其中一項。主辦單位由二○一三年開始舉辦該比賽,今年已是第四屆。今年的決賽評審安排於十一月舉行,主辦單位將組織評判團,聽取各參賽隊伍的推廣工作報告,並對各隊的活動成效、創意與觀點、延續性及可操作性進行評分,評選出各獎項的得主。歡迎本澳各中學,以及有興趣的同學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