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委員會於2016年5月19日在社會工作局新寶大廈一樓會議廳舉行本年度第二次全體會議,由社會工作委員會代主席、社會工作局黃艷梅局長主持。主要議程包括:簡介《社會工作委員會內部運作細則》、簡介審議社會服務界別法人確認申請/續期申請流程及評審準則、審議2宗社會服務界別法人確認申請及1宗續期申請等。 社委會黃艷梅代主席表示,社委會的職責是協助特區政府制訂社會工作政策及履行監督職能。隨著社委會於本年4月進行了換屆工作,部分民間機構及個人委員作出了輪替,相信有助社委會引入更多年輕力量,推動社會服務政策的完善。 出席會議的還包括:社工局區志強副局長、衛生局鄭成業副局長、社工局鄧潔芳廳長、法務局羅靜萍廳長、勞工事務局戴冰廳長、檢察院吳明泰代廳長、民政總署歐振榮代部長、教育暨青年局龔志明處長、社會保障基金陳綺玲顧問高級技術員、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吳小麗理事長、澳門循道衛理聯合教會陳藜生總幹事、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林婉妹理事長、澳門天主教美滿家庭協進會黃正為會長、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吳雲峰理事長、母親會方靜儀副理事長、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梁偉峰常務副理事長、澳門仁慈堂盧茜儀秘書長、澳門明愛黎妙玲理事、鏡湖醫院慈善會何佩芬理事、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黃麗嫦中央委員會委員、林翠倩女士、張嘉敏女士、社工局梁嘉輝處長與王翠華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