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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產委員會舉行平常全體會議

文化遺產委員會本年第二次平常全體會議

文化遺產委員會於五月十一日(星期三)在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召開本年度第二次平常全體會議,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文化遺產委員會主席譚俊榮主持會議,討論《全澳第一批不動產評定》意見諮詢及介紹文化局二零一六年對具文化價值建築物進行修復之工程項目。 為有效保護本澳具重要文化價值而未列入“文物清單”的不動產資源,文化局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開展《全澳第一批不動產評定》,並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廿八日至二零一六年二月廿五日(共六十日)期間對有關的待評定不動產進行公開諮詢,透過舉辦諮詢會、問卷調查、網上意見收集等多種方式徵集社會意見;另外,目前亦已完成十項待評定不動產之業權人的意見諮詢。故此,現階段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的要求,聽取文化遺產委員會對是次不動產評定工作的意見,並進行不記名投票。 會議上,十六名出席的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一致認同當中九項不動產列為文物,包括雀仔園福德祠、福德祠(大碼頭街)、福德祠(石牆街三十四號)、福德祠(河邊新街一百三十一號)、城牆遺跡(近加思欄馬路一段;近若憲馬路一段;近西望洋聖堂一段)、中西藥局舊址(草堆街八十號)、葉挺將軍故居、市政牧場舊址及市政狗房、西墳馬路六號房屋(藍屋仔)。對於亞利鴉架街二十八號房屋則有三名委員認同,十三名委員不認同其列入文物。文化局將結合委員會的討論結果、公開諮詢及不動產所有人的意見等作綜合分析,於今年底前公布最後結果。 另外,文化局亦介紹了二零一六年對五項具文化價值建築物進行修復之工程項目,包括南巫圍入口圍牆、九澳舊痲瘋病院建築群(一間房屋)、善牧會大樓、河邊新街福德祠(下環街)的修復工程,以及對先鋒廟開展電力系統更換工程,總預算約為二百萬澳門元。委員會對工程一致認同,並建議以善用公帑為原則,合理控制費用;如超出預算,當局需向委員會提交報告解釋。 出席會議的包括文化遺產委員會副主席吳衛鳴、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林韻妮、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林曉白、文化遺產委員會秘書長蔡志雄、法務局局長代表梁美玲、文化局代表文化遺產廳廳長梁惠敏、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代表黃慧樺、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代表城市設施維修處處長李華苞及委員劉永誠、劉哲明、李萊德、李業飛、譚志煒、林發欽、呂澤強、林智超、何嘉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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