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領取2016年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地區 學生考試(澳門區)准考證


由國家教育部統籌,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下稱高教辦)協調的“2016年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考試(澳門區)”定於5月21及22日假高士德大馬路7號澳門培正中學舉行。高教辦將於5月10日至20日發出“2016年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考試(澳門區)”准考證。 考生可於上述期間內攜同身份證明文件和“領取准考證回執”,親臨或委託親友到高教辦下設的大學生中心領取。倘由受託人領取准考證,除出示上述文件外,還須提交委託聲明書及受託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需提供正本核對)。經所屬中學集體報名的考生,高教辦會將其准考證交由所屬中學派發。 大學生中心位於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即盧廉若公園巴士站對面,辦公時間為星期二至六上午十一時至晚上八時(中午不休息),星期日、星期一及公眾假期休息。 有關詳情可瀏覽高教辦網頁(www.gaes.gov.mo),或致電83969390、83969246向高教辦查詢。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