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節假期間,為保障本地區食品安全,澳門海關日前聯同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進行聯合巡查。期間在關閘一帶發現有人收集水客從內地帶回本澳的物品,然後送往本澳多間食肆及菜檔,兩部門隨即採取稽查行動,檢獲依法須受檢疫而未經檢疫進口的蔬果及醃製類等物品共重441公斤,全數交民政總署處理。 民政總署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起訴案中涉嫌違法人士,如其行為構成犯罪,最高將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僅構成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海關呼籲市民若發現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作為食材,或有懷疑非法肉類、蔬菜收集點時,請向海關舉報。電話:28965001。
查看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