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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增加本澳與鄰近地區鮮活食品價格比對之透明度


鮮活食品與民生息息相關,特區政府高度關注食品供應的穩定並致力維護市場內的競爭格局。行政長官崔世安已向跨部門食品價格小組作出批示,必須要加強鮮活食品價格之發佈工作的透明度,小組未來除會繼續定期公佈本澳主要鮮活食品的進口、批發及零售價格外,亦會探討增加街市與街市外圍鮮活食品的價格比對,以及增加本澳與鄰近地區(特別是珠海市)之鮮活食品價格比對的公佈機制,期望進一步提高市場食品價格的透明度,讓市民更清晰地自行評鑑本澳鮮活食品物價與鄰近地區的差異,亦可在未來相關應對措施方面賦予一定的科學數據支持。 日前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引用的本地及鄰近地區多項豬肉價格數據,是來自今年第一季不同地區的官方網站(如國家農業部、珠海市價格監督檢查反壟斷所等)公開的官方資料,如國家農業部的每周國內外農產品市場動態公報、珠海市主要農副產品價格週報表內的價格資料,加上特區政府相關公共部門日常在本澳市場所搜集的本地價格資料,經分析及整理而得出。數據是透過長期監察及市場調查搜集,相信有一定的對比及參考價值。 另外需要作出說明,有關數據公佈是以公斤作為計量單位,而港澳民間一般是沿用司馬斤作為傳統市場的計算重量單位,每1司馬斤約等於0.605公斤,故公佈中的每一公斤價格與本澳民間使用的每斤價格是有差異,需要作出換算。根據資料,本澳今年首季活豬平均批發價為每公斤27.03元(每司馬斤16.35元),平均豬肉零售價每公斤75.2元(每司馬斤45.50元);同期內地豬肉平均批發價每公斤30.42元(每司馬斤18.40元),平均零售價每公斤42.92元(每司馬斤25.96元)。 行政長官崔世安曾在回應時表示,政府不能特別保護某群體而產生不公平的問題。特區政府在去年11月及今年3月就先後兩次修改《有關零售肉類、漁獲、禽鳥和蔬菜場所的發牌規章》,分別取消同一場所不得同時售賣肉類、漁獲、禽鳥和蔬菜等食品的限制、以及廢止澳門半島內街市服務半徑範圍內禁售魚、肉等的規定,透過開放更多經營者進入鮮活食品零售市場,帶動食品價格更具競爭性,維護廣大居民消費者的權益。未來,民政總署亦會研究及採取措施支持開放市場,協助業界並提高行業及鮮活食品價格的競爭性,保障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