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營地大街休憩區地段之業權人決定收回土地作其他用途及發展,有關借用合同將於四月三十日終止。民政總署須對有關地段(營地大街22、24、及26號;草堆街90、92及94號;小新巷21、23、25、27、29、41、41-A及41-B號)進行回復原貌之工程,故營地大街休憩區將於四月二十五日起停止對外開放,敬請市民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