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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認同廉署報告


有關日前廉署所指文化局直接判給一社團為該局提供“口述影像服務”而沒有三間報價。文化局認同廉署的建議,並嚴格遵守第122/84/M號法令的規定,應至少向三個專業實體要求報價,當中包括社團。 文化局表示,對於廉署的建議,文化局十分認同,並強調一定會依法辦事。文化局解釋,在澳門的劇場及展覽場地提供口述影像及視形傳譯是新嘗試,目的是為身障人士提供欣賞文化藝術的機會,當時本澳的團體對此仍相當陌生,而某社團有提供口述影像服務的經驗,具備相關導師和視障及聽障團體的聯繫網絡。基於上述原因,文化局便以豁免書面諮詢的方式直接判給該社團為視障及聽障人士提供口述影像服務。 文化局認同廉署的意見,並已要求部門在尋找詢價服務時,應更嚴謹處理,並至少向三個專業實體要求報價,不論是公司或社團等實體。文化局日後在採購類似服務時,會主動邀請其他能提供同類服務的實體報價,並制定合適的評分準則,以更嚴謹、公平、公正的標準進行判給,確保服務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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