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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社諮會關注空置地盤監管 完成報告並向當局提改善建議

專題小組與治安警察局就空置地盤的治安問題作交流

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改善空置地盤的管理和監管專題小組”早前先後與多個政府部門會面,就本澳空置地盤的監管工作交流意見。專題小組在作出綜合分析後完成總結報告,並提出多項改善建議。 因應本澳空置地盤的管理和監管長年備受社會關注,特別是一些閒置地段長期堆放雜物及因管理不善引起蚊蟲孳生,影響環境衛生及傳播病毒,甚至成為社區治安及消防的安全隱患。近年更先後出現多宗因空置地盤堆放雜物而引起火警的個案,促使社會再次關注地盤的消防安全問題。 有見及此,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去年成立了“改善空置地盤的管理和監管專題小組",並先後邀約相關權責部門舉行會議,包括土地工務運輸局、消防局、衛生局、燃料安全委員會、治安警察局、法務局及民政總署,大部分部門應邀出席交流意見,透過會面,讓小組成員了解現時本澳空置地盤的管理狀況及各政府部門現存的監管困難。 其後小組透過資料數據蒐集、綜合分析及整體評估,在平衡各方利弊的考量下,就本澳空置地盤的管理和監管完成總結報告,並提出以下改善建議: 短期改善措施 一、 政府應通過成立由土地工務運輸局牽頭的跨部門小組,為所有私人及批租的空置地盤建立資料庫和定期巡查機制,透過跨部門合作,適時評估當中存在的環境衛生和消防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二、 對衛生局的《組織法》及《傳染病防治法》中,有關衛生安全隱患的法律條文制訂明確的標準規範,有助衛生監督客觀判斷私人空置地盤可能存在的公共衛生安全隱患。 三、 對一些長期影響公共衛生或周邊居民生活,以及經衛生監督評估後需政府緊急介入作出清理的地段,當局應制訂明晰的徵收費用及處罰機制,確保公帑得以善用,同時促使業權人妥善管理未發展的空置地段。 中、長期改善措施 一、 當局應積極研究修改現行有關監管閒置地段的法律法規,將所有未完成發展地段納入監管,明晰所涉政府部門的責任和分工,並且提高罰則,處罰長期不履行業主責任之地段業權人 二、 政府應全面檢視空置地盤的管理,並展開立法工作,釐清業權人的管理責任,對未發展的私人地段統一撥歸土地工務運輸局監管,加強土地持有人的法律責任。 三、 因應當局正對《防火安全規章》進行修法工作,小組建議將空置和發展中地段納入新《防火安全規章》的規管範圍,確保消防安全。 小組認為,當局如能明晰空置地盤的管理責任,訂立跨部門協調機制,建立空置地盤資料庫(包括私人和批出土地)並作定期巡查和監管,及確立統一的投訴渠道,相信能確保空置地盤得到有效監管,避免對周邊居民構成衛生、消防安全和治安等潛在威脅,更可提升居民的生活素質。小組將把有關改善建議之報告書,送交上述政府部門作參考及研究,冀盼及早推出改善方案。 “改善空置地盤的管理和監管專題小組”由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陸南德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委員余韶洲、林宇滔、莫偉成、勞協華、黃祖添、張淑玲及韋浩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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