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於今日(3月7日)上午召開全體會議。會議由委員會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主持,與會者包括秘書長高炳坤、各施政範疇司長辦公室主任,以及法務局、民政總署、財政局和文化局等代表。會上就強化和完善特區政府公共檔案管理,以及啟動特區政府中期立法規劃作了深入的討論,並確立了具體方案。 陳海帆司長在會上強調,強化特區政府公共檔案管理的目的在於根據現有的法律制度,各公共部門對涉及其職能範疇的行政檔案進行用途分類,釐定相應的保存期,讓文件檔案的處理更規範化,以有效保存政府文件及節省行政資源。 至於中期立法規劃方面,陳海帆司長強調,有關規劃是今屆政府加強法制建設的其中一項重點工作,它緊扣着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及“一個中心一個平台”的建設,明確特區政府各施政範疇立法工作的目標和責任,可更好地統籌和協調各項立法工作的進程,確保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民生事宜的法律法規能夠適時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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