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位於路環田畔街的項目的建築計劃草案(草則)早前獲發出可行意見,但須強調的是,目前業權人尚未提交該項目的建築工程計劃(正則)及各專業圖則,因此該項目現時不具備條件申請工程准照,局方也未有發出任何工程准照。倘若現階段在該地點進行任何建築工程,則屬於違法工程,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會依法作出相應處理。 任何一個建築發展項目都必須待建築工程計劃(正則)及各專業圖則獲核准後,才具備條件申請工程准照;而在審理建築工程計劃(正則)時,局方會按照程序先行再次諮詢各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只有當各職能部門均發出可行意見後,才有條件審理有關項目。 就位於路環田畔街的項目,局方現時尚未收到該項目的建築工程計劃(正則),待收到正則後,將按程序進行分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