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民署各類年度准照的持有人可於2月底前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辦理准照續期


民政總署呼籲持有民署各類年度准照的人士,應於准照續期期限屆滿的2月底前盡早辦理續期,逾期者須繳交相應之附加費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另外,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的人士,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倘逾期超越九十天,有關准照將被註銷。 在辦理續期期間,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A區的民政服務專區,辦理以下類別准照之續期手續: 伴犬/寵物犬准照 零售活家禽場所准照 零售寵物場所准照 零售新鮮、冰鮮或急凍肉類場所准照 零售蔬菜場所准照 零售漁獲場所准照 競賽動物准照 其他動物的准照-馬、騾或驢 街市臨時流動攤位年度准照 小販准照 宣傳及廣告物品准照 車輛上的廣告准照 長期占用公地准照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此外,公眾亦可選擇到民政總署轄下的服務中心辦理。市民如欲查詢更多有關民政總署准照續期的資訊,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政府綜合服務大樓”2845 1515,或民政總署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查詢,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或民政總署網頁www.iacm.gov.mo。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