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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之制度”公開諮詢結束

在「推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之制度」諮詢期間進行巡迴展覽

為期45日的「推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之制度」公開諮詢於2016年2月5日結束,環境保護局在諮詢期間收集到許多寶貴意見,社會普遍較支持實行「膠袋收費」措施,以經濟手段推動減少膠袋的濫用。同時亦對收費水平、收費模式、監管制度及宣傳教育等提出了許多建議。局方在整合和分析有關意見和建議後,將按諮詢結果並結合澳門實際情況開展相關立法準備工作。 環境保護局在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間開展「推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之制度」公開諮詢,透過新聞發佈會、公眾諮詢會和面向業界、社團、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及政府部門的諮詢專場等渠道,收集社會各界對於零售層面實行「膠袋收費」措施、受規管的商戶類別、收費水平、豁免情況等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在諮詢過程中,社會普遍較支持於零售層面實行「膠袋收費」措施,而對於每個塑膠購物袋不少於1元的收費水平則有不同見解。部分意見認為此水平太高,對消費者造成額外負擔;但亦有意見認為合理,能起阻嚇作用減用膠袋。對於建議所收取的費用由商戶自行保留,不少意見認為商戶可將有關款項用於推動環保或慈善方面的工作,亦有意見認為,倘有關費用上繳政府,相關行政費用將大於收取的款項,政府和零售商均須投入不少的「循規成本」,不利措施的推動。此外,部分人士亦關注監管制度,諮詢文本建議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針對七類受規管零售商戶每次免費向市民派發塑膠購物袋之行為採取定額罰款。 如何加強市民及社會減少濫用塑膠袋意識亦是諮詢期間經常被提出的議題,大部份意見均認同需持續推動有關宣傳教育,進一步營造減塑的環保氛圍。 總括而言,是次諮詢祈透過法制化的方式,日後在減少濫用塑膠購物袋方面可確立商戶、消費者及政府三方的責任:商戶責任在於確保在非豁免情況下不向消費者免費提供膠袋,否則將可被處罰;消費者方面則是提高自身意識,養成自備購物袋的習慣從而不需額外負擔膠袋收費;政府則負責監管和宣教工作。期望透過確立此三方責任,共同持之以恆地推動減塑以致源頭減廢的目標。與此同時,在諮詢期間所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將作為日後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據,局方將結合澳門實際情況開展相關立法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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