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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預算網要法收410份共703條諮詢意見


財政局今到立法會向議員介紹《新〈預算綱要法〉諮詢文本》諮詢總結情況,諮詢共收到各專業團體及市民大眾書面意見300份,發言意見110份,合共410份意見,歸納意見共703條。經量化分析諮詢所收集的意見,支持和贊成修法方向和原則的佔大多數。對於所收集的意見,財政局將在合符法理基礎和社會共識的前提下,結合向公共部門展開的內部諮詢收集到的意見,考慮將適合的部份吸納在法案中。 在介紹會上,議員們提出不少寶貴意見,就議員關注的預算執行報告送立法會問題,財政局和審計署正持續緊密協調和溝通,竭力壓縮經審計的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的提交時間。 《預算綱要法》是規範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組織、編製、公佈、修改、執行、匯報和監督的法律規範,是特區財政管理的基礎性和綱領性的法律。是次《預算綱要法》的重新訂定,旨在更好地體現《基本法》的精神,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加強對政府預算管理和財政活動的監督,增加政府財政運作的透明度,更好地配合立法會的監督,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回應社會的訴求,為配合特區的施政和社會經濟的健康協調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新《預算綱要法》與現行法例比較,主要體現為:“1.重訂及增加若干重要基本原則;2.實行專款專用制度;3.強調預算執行的功能分開原則;4.規範備用撥款金額的設置上限;5.列明跨年度指示性開支;6.增設預算中期報告”六大重點。 現行的預算法律以第41/83/M號法令《本地區總預算及公共會計之編製及執行》(又稱《預算綱要法》)為基礎,實施至今已超過31年。財政局於2015年7月7日至8月20日期間,展開新《預算綱要法》公開諮詢,共收集各專業團體及市民大眾書面意見300份,發言意見110份,合共410份意見,歸納意見共703條,涉及財政預算監督、跨年度工程項目、預算編製、預算執行、專款專用、透明度、備用撥款及會計基礎與會計系統等不同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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