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歲晚,為加強對侵犯知識產權相關犯罪活動的打擊,海關知識產權廳監檢處展開了一系列的冬防行動,以保障市民及旅客在澳門購物的消費權益。其中澳門海關與治安警察局加強冬防行動及啟動協作機制,在農曆新年將至加強巡查打擊街頭售假的騙案。於一月十三日傍晚,治安警察局澳門警務廳第一警司處警員在澳門南區一帶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在街上徘徊及手持一部手提電話向途人兜售。警員隨即表明身份,向該名男子作出身份識別,並在該男子之隨身物品中再發現兩部同款之手提電話,該三部手提電話外觀與正品有異,故警員將其帶返治安警察局調查及後轉交海關作進一步處理。上述物品經品牌權利人代表鑑定為假冒貨品。 該名男嫌犯姓梁,男性,年齡為四十六歲,內地居民,所攜帶到澳門的三部假冒手提電話購自內地,於一月十三日入境澳門,同日在街頭向途人兜售,嫌犯聲稱手提電話每部購入價為人民幣三百八十元,並準備以澳門幣二千元至二千三百元出售。海關以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及第六/九六/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一款a)項(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提起實況筆錄,並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