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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緝獲兩宗涉嫌侵權的案件

本次查獲的一批懷疑侵權假冒名牌波鞋

第一宗發生於今年一月六日,海關較早前接獲某國際品牌權利人的舉報,指中區有店舖的門口廣告招牌使用未經權利人同意的品牌商標,於是海關展開調查,經確定目標商店後,約同品牌權利人到達目標店舖,經品牌權利人即場鑑定下確認為侵犯其公司代理的品牌商標及未有得到其代理權利人公司之授權使用四個國際知名品牌商標於商業場所的廣告上,侵犯已註冊受保護的商標圖案形狀及設計內容,商舖負責人構成刑事違法犯罪行為並即場自行拆除店面四幅廣告招牌,由海關扣押。行動中,海關關員帶走一名本澳女子返回海關總部協助調查,並以《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一條(造假、模仿及違法使用商標)所指之犯罪提起檢控,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宗發生於今年一月十二日,海關較早前接獲熱心市民的舉報,指新橋區有一街邊攤檔懷疑售賣假冒名牌波鞋,要求海關跟進。海關接報後迅即展開調查,於一月十二日中午,經過監察及收集資料後,確定目標攤檔並採取行動,即場緝獲九十五對名牌波鞋,及後在涉嫌人的家中再搜獲八對,合共一百零三對波鞋,一名本澳男子被帶返海關總部調查,其聲稱從內地多次訂購被緝獲的波鞋,以六十至七十元人民幣購入並帶回澳,然後以一百三十元澳門幣出售圖利。經海關關員現場鑑別及品牌權利人的初步鑑定,涉案物品從配置、工藝、用料、品質、手工及標籤等均與正貨不一,確認為假冒產品。海關引用《工業産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將産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爲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一款a)項(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提起實況筆錄,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海關感謝品牌權利人及市民的協助,支持海關做好警務工作,同時呼籲市民如發現有違法活動的資料,可向海關舉報,電話:(八五三)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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