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與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已於2016年1月1日正式合併,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及辦公室主任丘曼玲今日(6日)到法務局視察,並與法務局領導及主管座談,了解合併後的工作情況。 陳海帆在會面上指法務局今後在立法工作方面肩負重任,工作將更為繁重,她勉勵各級領導、主管加快工作磨合,積極溝通,尤其在執行新的集中統籌立法機制的過程中,探索及建立有效的内部運作模式,通力合作為完善澳門的法制建設而努力。會後,陳海帆在法務局領導的陪同下,視察了該局位於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及皇朝中航大廈的附屬部門,並與工作人員親切交談。陳海帆感謝工作人員過往所作的努力,並鼓勵他們繼續積極配合特區政府的施政理念,做好各項工作。 改組後的法務局設有一名局長、三名副局長、八個廳和十一個處級部門,原法務局的正、副局長維持其原職位。原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選擇到高等院校擔任教職,原副局長曹錦俊和陳軒志則於2016年1月1日起分別擔任行政公職局副局長和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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